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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回复-关于GB 37822的两点疑问?
2020-04-24 16:13:08 来源: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问题:您好!请问,19年发布并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适用范围中规定国家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已做规定的,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那地方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已做规定的是否依旧按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例如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 815-2010)中表3已规定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浓度限值。另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中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表头写的是厂区内VOCs,是否适用与厂界外无组织废气监控?
回复:您好!
问题一的答复:原则上,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发布后,如果广东省相关行业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则继续执行广东省相关行业地方标准,如果国家标准严于广东省相关行业地方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
问题二的答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关于厂区内VOCs无组织监控要求仅适用于厂区内监控。
TK-1200型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以自主研发的在线气相色谱仪 (GC-FID)为核心,管路全程伴热且防bao,安全可靠,适用于各种工业环境,测量结果实时准确,运行成本低, 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要求。该系统可用于监测固定汚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氯苯、yi醛、丙xi醛、甲醇、氯乙烯、丙烯腈等一种或多种化合物。lm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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