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动态
环保检查现场污染源排放企业需要注意的要点
2019-05-27 10:55:12 来源: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1、企业不能阻挠环境监察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电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
3、排污检查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专注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voc在线监测设备、氨逃逸分析仪、过程气体分析系统、气体分析仪等产品。 新泽仪器在成立之初就以客户体验为中心,始终以产品质量为发展的基石,致力于打造气体分析仪行业的一线品牌。山东新泽仪器有限公司将始终以的技术与管理、真诚的服务和求精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开拓进取的道路上不断奋进。lm新发布
-
产品搜索
公司动态